劉永全律師、陳文煊律師受邀參加“中國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清華論壇2019”



2019年11月24日,清華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與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於清華大學法學院聯合舉辦“中國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清華論壇2019”(專利法專場),邀請業內資深從業者和專家、學者集中研討近年來出現的具有重要法律意義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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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寧律師事務所的劉永全律師、陳文煊律師受邀參加,並分別就“確認不侵權之訴中行政程序的效果”和“電商平臺的專利侵權責任界定”等研討主題進行分享。 劉永全律師就“專利權人僅針對被訴侵權產品的使用者向專利行政部門提起專利侵權糾紛處理的請求”是否構成對“被訴侵權產品的生產者”發出的侵權警告,圍繞VMI荷蘭公司、固鉑(昆山)輪胎有限公司與薩馳華辰機械(蘇州)有限公司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案 ,與參會專家、學者們進行分享。劉律師認為,確認不侵權訴訟的制度目的在於賦予相對方訴權,使其有途徑消除這種不確定的狀態。實務中,如果專利權人僅針對被訴侵權產品的使用者向專利行政部門提起專利侵權糾紛處理的請求,被訴侵權產品的生產者通常很難參與行政處理程序以維護其權益。應認定此類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屬於專利權人發出的侵犯專利權警告,未能參與行政處理程序的相關方有權提起確認不侵害專利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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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煊律師就電商平臺的專利侵權責任界定,圍繞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廣州友拓數碼科技有限公司、阿裏巴巴廣告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從促進電子商務行業發展,建立合理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機制的角度,與參會嘉賓和現場聽眾進行深度討論。陳律師認為,由於專利侵權判定具有極高的專業性,電商平臺不具備相應高度的專業知識,即便是具有專業知識的維權中心,對於涉及材料、工藝、方法、產品內部結構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案件,也無法準確判斷專利侵權構成與否。電商平臺在無法準確判斷專利侵權與否的情況下,機械地執行“通知-刪除”規則勢必會對商家利益和市場競爭秩序造成嚴重損害,因此在專利侵權案件中,應根據電商平臺的服務性質、通知的有效性、必要措施的匹配性等因素對《侵權責任法》第36條作更為合理的解釋。此外,陳律師還從比較法的角度出發,通過介紹亞馬遜、e-Bay等海外電商平臺的相關經驗,對我國的電商領域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機制和責任認定規則的建立,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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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論壇從典型案例入手,分析並總結了知識產權保護實踐中出現的熱點問題,促進了知識產權實務和學術領域的深層次對話和交流。本次受邀,兩位律師成功地向行業傳達出了世寧的觀點,展現了專業、嚴謹、自信的世寧風采。

北京世寧律師事務所在知識產權、競爭法、商事訴訟和仲裁領域深耕多年,由背景多元兼具豐富實踐經驗的資深從業者組成,曾為來自不同行業的眾多領先企業贏得關鍵性訴訟,以服務客戶的專業態度、精專的法律知識技能及豐富的實踐經驗而獲得認可。


撰稿人:覃靜怡